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跨省司法协作、温情释法说理,成功执结一起跨越4000余公里的抚养费执行案件,全额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认可。 2015年,刘某与赵某经米东区法院判决离婚,约定婚生女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刘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此后,刘某前往东莞生活并重组家庭,长期拖欠抚养费。 2025年12月,赵某向米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米东区法院依法冻结并划扣刘某名下银行存款,但案款未能足额结清。因刘某隐匿行踪、刻意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米东区法院随即向东莞三院发出协助执行函,启动跨省(区)执行协作机制。东莞三院依托公安联动查人找物机制,确定刘某在东莞市清溪镇务工。 今年7月5日,两地执行干警开展联合办案。经查,刘某存在消极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可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决定柔性处置,优先开展调解疏导。 面对执行干警,刘某坦言自身创业失利、负债较重,加上要承担新家庭开支,经济压力较大。执行干警敏锐发现,刘某拒不履行除了经济困难,更多是因为与女儿常年分离产生的心理隔阂。 两地执行干警轮番开展温情释法,耐心向其讲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深度疏导其心理症结,引导其正视抚养责任。经过多轮劝导,刘某彻底醒悟,主动表示尽力筹措案款。 在执行干警的持续跟进督促下,刘某多方筹措资金,当晚一次性结清拖欠的抚养费4万余元。 至此,这场历时数月、跨越4000余公里的跨省抚养费纠纷,经过粤疆两地法院的联动调解顺利执结,既兑现了胜诉权益,也最大程度修复了亲子关系。

来源 | 人民法院报
通讯员 | 刘佳娜、袁小燕
编辑 | 农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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